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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v 10, 2023 05:22 AM
出生
1588年4月5日英格兰威尔特郡马姆斯伯里
逝世
1679年12月4日(91岁)英格兰德比郡哈德维克厅
时代
17世纪哲学家近代哲学
学派
主要领域
著名思想
社会契约理论的奠基者、没有了政府的自然状态是“孤独、贫困、污秽、野蛮和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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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英国史II:不列颠的战争(1603·1776)》的第三章,《寻找利维坦》。作者:【英】西蒙·沙玛,译者:彭灵。中信出版集团出版于2018-07-01.
1644年,意大利物理学家埃万杰利斯塔·托里拆利(Evangelista Torricelli)已经做了那个引起众多人争论的著名实验:托里拆利用一根灌满水银的玻璃管,封住一头,然后将玻璃管头朝下放进同样装满水银的盆里。实际上,他是做了一个原始气压计。大气的压力将水银往管子的上端压上去,但并不能到顶,在水银平面上部和管子里封住的底端之间有空隙。那么,这空隙的里面是什么?有点儿什么东西还是啥都没有?这就是“真空论者”(vacuist)和“普满论者”(plenist)的分野,前者相信自然界存在真空的可能,而后者将“否定虚空”[插图]奉为至高无上的真理。
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是一个普满论者,对他来说,这时候英格兰政府的权力真空状态就如同自然界的真空一样令人厌恶。1649年1月处决查理一世的时候,霍布斯正在巴黎忙着和法兰西哲人们,如马林·梅尔塞涅(Marin Mersenne)讨论托里拆利空隙的神秘性。他在写出其他作品的同时,也给出了解决权力真空所造成的尴尬的办法。
保王党一直认为霍布斯是自己人,但是两年后的1651年,《利维坦》一书出版,着实把他们吓了一跳,因为它好像在建议大家要顺从取胜的那一方,就是要无条件地服从这个自命的填补了死去国王留出空间的权力。更糟糕的是,这一年,霍布斯根据自己的信仰行事返回了英格兰,当时正是议会和国务院(Council of State)里尽是死不改悔的弑君者统治的时候,而霍布斯所拥有的一切——国家、职业、安全——都属于保王党卡文迪什(Cavendish)家族,因为他曾经是这么一个人,那时候霍布斯这样做是不可原谅的背信弃义。
霍布斯出身于威尔特郡一个教区牧师的家庭,他的叔叔是个富裕的手套商人,供养他上了牛津大学。之后他担任德文郡卡文迪什伯爵家的少爷威廉的家庭教师,威廉即后来的第二任伯爵。少爷自立后不久就开始挥霍,伤害了他的老家庭教师。据他的朋友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17世纪最能嚼舌头的人)说,霍布斯“上街走下街地去借钱”,鞋子都走烂了,湿冷的双脚使他得了感冒。1628年,第二任伯爵去世后,霍布斯继续代表国王在德文郡收钱,提取1628年借贷,安排士兵在拒绝支付者的家中住宿。霍布斯出身于威尔特郡一个教区牧师的家庭,他的叔叔是个富裕的手套商人,供养他上了牛津大学。之后他担任德文郡卡文迪什伯爵家的少爷威廉的家庭教师,威廉即后来的第二任伯爵。少爷自立后不久就开始挥霍,伤害了他的老家庭教师。据他的朋友约翰·奥布里(John Aubrey,17世纪最能嚼舌头的人)说,霍布斯“上街走下街地去借钱”,鞋子都走烂了,湿冷的双脚使他得了感冒。1628年,第二任伯爵去世后,霍布斯继续代表国王在德文郡收钱,提取1628年借贷,安排士兵在拒绝支付者的家中住宿。
《利维坦》出版后,亲王对霍布斯就更看不懂了。《利维坦》提供了论证来说服大家接受内战的结果。除此之外,看起来用这么让人迷惑的怀疑主义来攻击大家习以为常的基督教教义(Christianity),也使霍布斯在廷臣的圈子里被视为几乎不比无神论者好多少的奇葩,大家对他侧目以待。“霍布斯先生受的教育应该使他不至于这样,”爱德华·海德抱怨道,本来在格雷特图的福克兰子爵的社交圈子里,海德还挺欣赏霍布斯的,“他出版《利维坦》,书里带着这么多的怨气,讥嘲此刻正处于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的英格兰教会,这事儿做得实在不地道、下流。”
霍布斯是个唯物主义者、理性主义者,从基督徒相信充满奇迹和神圣灵异现象的福音这个角度来说,他不是个真正的基督徒,但是毫无疑问,他相信还有其他最高权力要对某个神负责,也只对这个神负责。不是因为别的,而是霍布斯需要上帝保证利维坦能守信,而且他毫不含糊地谴责那些背叛了国王的人。后来他关于内战的历史著作《贝希摩斯》(Behemoth,意为巨兽,1679年出版)就以想象中的恶魔之山图景开头,这个恶魔之山“包括世界上的各种不公平、各种愚蠢”。但是在1650年,他相信对于深陷权力真空中的每个人来说,用道德憎恨来回答这个终极问题于事无补。
假如你正好在巴黎,跟着哀悼“国王死了”之后高喊“国王万岁”,这样很好,因为这里就是未来国王之所在。但是想想如果你不幸地身陷在威尔特郡呢?那么,折磨你的就不是恰当与否的问题,而是怎么才能保住自己的命。如果要伪装成别的什么就是自欺欺人,任何有理智的人都难免受困于简单而不可逃避的焦虑折磨中。我和我的人都会变成什么?我们又该服从谁?我们能指望谁保障我们基本的安全需求?谁能阻止不同意见和不同宗教的纠纷——因为霍布斯论证了此类分歧将会永远存在,不可裁决——使其不至于变成无休止的战争杀戮的借口?谁能不让士兵放火烧了民舍,偷走牲口,袭击手无寸铁者?谁来实施合约——它是正义的基石?谁能让我们安卧于床?凭什么大家可以认定某人是守护者,凭其信仰还是通过推论?
这些都是英格兰孤儿们的噩梦,他们亲眼见证了自己的父亲兼统治者(查理一世)被杀;在硝烟弥漫的郡县,曾经有过类似的最高判决者——主教和教士,但他们这时都被拉下了神坛。1660年,查理二世登基,复原了主教和法官们,还在宫廷接待自己昔日的数学老师(霍布斯),但以上种种疑虑都没有平息。复辟(Restoration)缝合了内战在英格兰政体身上戳穿的刺洞创伤,却没有使它痊愈,皮肤下仍然有受伤的组织;如果遇到不幸的撞击,它们会再一次地发炎、流血。瘟疫、大火、失败及疑神疑鬼会动摇英格兰人对国王保护臣民的权威作用的信心,还会再一次让众人的忠诚变得模棱两可、随意摇摆。被砍头国王[插图]的大国玺给磨去刻印之后的40年,他的儿子詹姆士二世在一次反常的自毁行为中将它扔进了泰晤士河;如果政治的气压计感受到了大气变化的压力,自由的保护神墨丘利(水星,也可以指水银)会升起,就见得出顶端存在一个虚空的空间。
霍布斯认为想要根治民众心中的害怕,就得公开承认它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自然现象。他非常了解恐惧是怎么回事。根据约翰·奥布里的记载,哲学家说自己是在1588年未足月出生的,因为他母亲恐惧西班牙的无敌舰队。霍布斯大胆地宣布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害怕看不见的强权……想象来自公众听之任之的传言。”即使那些传言不是全部,那也是绝大部分来源于宗教经历,虔诚的传说——比如奇迹、天启或者灵魂的存在——往往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它们也许可以安慰焦虑者,但是,要说到帮助人们逃脱那场所有人反对所有人的无情战争(指不列颠内战),就无能为力了。而那个时候,大家所处状态的本质正是这样。避开无政府状态的唯一真正可行的办法是将自由托付给一个全能的统治者——利维坦,那么所有个体都可以包括在内了。毕竟,坚持相互残害的自由有何意义?没有任何神圣、传统或道德体系可以授予哪个权威政府要所有人服从。如果利维坦能提供安全与公正,能让信仰争执不再演变成为武力冲突,那么利维坦就是合法的。
即使不说这是无神论的答案,那也是在道德上非常令人惊异的、亵渎神明的。对保王党来说,这更是公开的侮辱,因为查理一世已死,他们所拥有的只剩下了虔敬,霍布斯这样说是冒犯了“无形的”事物。对于非常虔诚的忠实者来说,国王的无形存在是他们的安慰和希望,他们在绝望中紧紧抓住任何一点据说是查理一世的遗物以求安慰:据说沾染了烈士国王血迹的棕色小布片、丝带缠绕着的头发锁——提供锁的人发誓保证头发来自查理一世被砍的头。最重要的是,他们坚持相信查理一世最后说的每一句话,《国王的圣像》(Eikon Basilike=Royal Portrait)一书收集了他的沉思录。共和国当局试图压制它,但“国王之书”直接引发了出版热,单在1649年就印刷了35次(另外在未被征服的爱尔兰有25次),国王被砍头一个星期后就上市了。1649年3月出现了一个包括国王在断头台上的祈祷和演讲的扩充版本,它特别受欢迎。查理一世身故后鼓动人心,也许是他曾经发起过的最成功的战役。无论在英格兰、苏格兰还是爱尔兰,他死后却比活着时更无所不在,这正是查理一世的意图。虽然他的书是由天才的教士约翰·高登(John Gauden)博士编辑的,却正是查理一世自己煞费苦心地(和他的祖母玛丽如出一辙)将自己打扮成教会烈士。
1649年2月,就在保王党的圣徒传流行之际,弥尔顿发表了一篇文章。共和国领导人那会儿正陷于四面楚歌之中,特别是奥利弗·克伦威尔,当然一下子就注意到了这篇文章。弥尔顿从来没有隐瞒自己狂热地敬仰克伦威尔。《论国王与官吏的职权》(The Tenure of Kings and Magistrates)一文精确地瞄准那个使大家产生焦虑的权力真空,抨击议会党因为审判和处决国王而不安得如坐针毡,他甚至愤愤不平,说他们开始“思想转向,甚至身体发抖……仿佛他们最近才干了一桩滔天大罪……共和国不会因缺乏实际事务而消亡,不会因为它已经进行了一场正义和信仰的远征就告终”。假如现在他们畏惧这个恰当的合法结果,当初为什么要开始着手反抗国王呢?难道他们不懂得,国王诉诸武力就已经单方面撕毁了他与臣民的合约:这个合约可是他的权威基石。当他在诺丁汉竖起旗帜,就已经自己废黜了自己。上帝和议会只不过是通过打败他,确认了国王不再接受上帝恩典而已。对弥尔顿来说,不需要担忧什么权力真空,它原本就一直存在于人民自己的权威中,只是从前大家有条件地授予国王来使用权力。一旦这个共享又有限的权力被剥夺后,查理·斯图亚特必须因其罪行而受审,和任何重刑犯没有两样。听信查理一世自己的话,说只有上帝才能审判他,那是危险荒谬的,因为那就是质疑他是否需要负凡俗的责任,正如他签署的任何法律或条约,或他作伪证的誓言(包括他的加冕誓言)。
1649年10月,弥尔顿是忠实地执行了自己作为共和国政府宣传主攻手的任务。他抡起自己的辩论术大锤,对准《国王的圣像》一书砸过去,他的《偶像破坏者》(Eikonoklastes, The Image Breaker,1649年)一书从《国王的圣像》里仔细节选了他认为欺骗性最大的有利于查理一世的那些段落,志在粉碎那个精心炮制的圣洁形象。但是砸烂“国王之书”这活儿不如砸烂国王本人来得干净利落,在大众那里也不讨喜。弥尔顿后来承认《偶像破坏者》一书是他奉命而作,这一点也许说明了它拉大旗做虎皮的语调,风格在绵里藏针、马后炮(弥尔顿仿佛恨不得自己当日坐在法庭上审判查理一世)和爆发史诗性的指责之间切换。针对查理一世在平民院的著名评价“鸟儿们飞走了”一语,弥尔顿加上形象,将国王比喻成以自由者尸体为食的食腐动物:“如果山里的秃鹰能张口说人话,看着到嘴的食物飞了,它还能说什么比这话更合适的吗?”
也许弥尔顿创造的比喻比他的政治理论更有说服力,因为他大胆地先验辩论——政府的权力基础在于公众同意政府,以及政府一直对握有权力的人民的意志负有义务,政府还要局限于人民的意志,这就产生了一个非常大的问题,就是人民如何行使自己重新发现的主权,他们又能将自己的信任安全地交到谁手里?无疑议会应该就是这个答案。但是对于很多传统的统治阶层里的人而言,甚至那些曾经在这个旗帜下为之战斗的人,1649年精减后的单院大会(single-chamber assembly),即没有贵族院的议会,后来被嘲笑为“残缺议会”而闻名,它与那个为了保卫英格兰的自由而开战的代表机构,即1642年的议会,已经是风马牛不相及。1648年因为公开反对审判国王而被克伦威尔等“驱逐出去”的议员,打头起就认为“残缺议会”及其执行机构国务院(Council of State)行使的不过是非法篡夺的权力。
在托马斯•霍布斯看来,光只是“大脑运动引起的一点儿虚幻感受”,和人世间其他一切事物一样,光不神秘,它就是物质,可以运用合理的推论来解释。正当福克斯在他的光照启迪中挣扎的时候,《利维坦》出现了,它的前提是应该分流宗教事务,把它纳入属于它自己的形而上学的思辦领域,而政治和政府只能由强悍坚定的逻辑来支配。道德憎恨无处不在,理性要求人服从权力,不管这权力是什么,只要它有能力提供和平与法律。
尼德汉姆和霍布斯的出发点是相同的:建立政府的终极原因在于它够强大,能给臣服者提供保护,因而接受和服从它的理由也是这点,否则全社会只会论为无政府主义的酒牲品。霍布斯增加了尼德汉姆辩论的力度,他问的是“这么做行吗?“而不问其“是否正当”。只因为看问题的角度明显地改变了,这样到底是好是坏且不去说它,实际上现代政治学就是这样诞生的。
那么,奥利弗• 克伦威尔是否就是“利维坦”?这个“做作的人”集中了所有人的权力,且不可争辦、不容置疑,他算得上是一个“利维坦”吗?从共和国建立伊始,就没有什么重要证据表明,克伦威尔意图谋划个人最高权力,或成王或成圣这些事儿。尽管那些恨他的人如爱德蒙•勒德洛 (Edmond Ludlow) 相信,克伦威尔反复宣称讨厌高位是虛伪的,是独裁野心的伪装,但有充分理由相信克伦威尔是真诚的。克伦威尔当然表现出一些极权主义迹象——极端自负、傲慢、狭隘,非常容易为一点点小事就暴跳如雷,不择手段地压制反对者,但是,他缺乏真正独裁者的一个基本特征,即贪婪地积累权力。对克伦威尔来说,行使权力只是必要的手段,他并不醉心于此,也不以此为能事。他有许多失败之处,但为人不虛荣;他疾恶如仇、下手无情,但从不装腔作势。作为公共人物,他一生都相信自己是微弱的、卑贱的,是万能的上帝在借助他为器具,是上帝之手在拨弄不列颠历史。他说话常常像口吃的摩西(Moses),是上帝硬要选他来担当大任,而他自己巴不得有人能来接手他的活儿。

利维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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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维坦》(英语:Leviathan),又译为《巨灵论》,全名为《利维坦,或教会国家和市民国家的实质、形式、权力》(英语:Leviathan or The Matter, Forme and Power of a Common Wealth Ecclesiastical and Civil),是托马斯·霍布斯于1651年出版的著作。“利维坦”原为《旧约圣经》记载的一种怪兽,在本书用来比喻强势的国家。该书系统阐述了国家学说,探讨了社会的结构,其中的人性论、社会契约论、以及国家的本质和作用等思想在西方世界产生了深远影响,是西方著名和有影响力的政治哲学著作之一。
《利维坦》全书分为四部分,分别为“论人”、“论国家”、“论基督教国家”、“论黑暗王国”。该书写于英国内战进行之时。在这书中霍布斯陈述他对社会基础与政府合法性的看法。在人类的自然状态下,有一些人可能比别人更强壮或更聪明,但没有一个会强壮到或聪明到不怕在暴力下死亡。当受到死亡威胁时,在自然状态下的人必然会尽一切所能来保护他自己。霍布斯认为保护自己免于暴力死亡就是人类最高的必要,而权力就是来自于必要。
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需要世界上的每样东西,也有拿取每样东西的权力。但世界上的东西都是不足的,所以就有持续的,基于权力的“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人生在自然状态下是“孤独、贫穷、龌龊、粗暴又短命”(xiii)。
自然状态下的战争并非对人最有利的状态。霍布斯认为人因为自利和对物质的欲求,会想要结束战争——“使人倾向于和平的热忱其实是怕死,以及对于舒适生活之必要东西的欲求和殷勤获取这些东西的盼望”(xiii, 14)。
霍布斯认为社会要和平就必需要有社会契约。社会是一群人在一个威权之下,而每个人都将所有的自然权力交付给这威权,让它来维持内部和平和进行外部防御,只保留自己免于一死的权力。这个主权,无论是君主制、贵族制或民主制(霍布斯较中意君主制),都必须是一个“利维坦”,一个绝对的威权。
对霍布斯而言,法律就是要确保契约的执行。利维坦国家在防止人对人的攻击以及保持国家的统合方面是有无限威权的。至于其他方面,国家是完全不管的。只要一个人不去伤害别人,国家主权是不会去干涉他的。(不过,在国家主权之上并没有任何更高的权力可以防止国家破坏这规则。)国家主权也要保持内部的平等。
週記(2023.03.11)週記(202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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